2016年下半年揭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现场审核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广东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广东省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于2017年1月7日至8日进行。面试网上报名2016年12月16日至19日,现场审核2016年12月16日至22日。按照广东省教育厅文件规定,考生完成面试网上报名后的须进行现场审核,为做好我市现场审核工作,现将现场审核时间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审核时间
我市面试报考现场审核安排在2016年12月18日至22日,每天报考现场审核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二、现场审核地点
以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现场审核由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受理。其中,蓝城区户籍考生由揭东区教育局受理,空港经济区户籍考生由榕城区教育局受理,大南山侨区、大南海石化工业区户籍考生由惠来县教育局受理;普侨区户籍考生由普宁市教育局受理,其他考生现场审核由揭阳市教育局受理。具体现场审核点情况如下:
揭阳市考区 |
现场审核点名称 |
现场审核点地址 |
联系电话 |
揭阳市教育局 |
榕城区临江北路揭阳市教育局 |
8724407 |
|
榕城区教育局 |
榕城区政务中心二楼教育窗口 |
2237640 |
|
揭东区教育局 |
揭东区曲溪街道西三路197号 |
3264640 |
|
揭西县教育局 |
揭西县过境路新安段北 |
5518028 |
|
普宁市教育局 |
普宁市教育局 |
2237640 |
|
惠来县教育局 |
惠来县教育局 |
6692400 |
三、现场审核材料
(一)以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毕业证书;
3.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
(二)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毕业证书;
3.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三)以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学生证(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和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报考人员现场审核时,需带上述材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均用4A纸复印)。
四、面试其他事项
面试其他事项见《广东省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考生可在广东省教育厅官网(http://www.gdhed.edu.cn/)通知公告栏查阅)。
揭阳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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