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过“揭阳市平安校园”复评验收的通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0-31 17:26:0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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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市教〔2017〕374号
关于通过“揭阳市平安校园”复评验收的通报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社事)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成员单位,市直各学校:
市教育局、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平安揭阳建设行动计划(2012-2022年)》及《关于开展创建2017年揭阳市“平安校园”工作的通知》(揭市教〔2017〕122号)的要求,于9月25日起对以前未参加复评的“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及2014年前获得“揭阳市平安校园”的学校进行复评验收。通过听取汇报、现场察看、查阅资料等形式,对所有复评学校进行复评验收。这次申报复评的学校共有67所,其中66所学校通过复评并继续获得“揭阳市平安校园”称号;1所未获得通过,现予以通报(名单附后)。
希望复评通过的学校,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综治办要大力宣传典型,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创新创建活动的内容和形式,继续深入有效地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为构建平安揭阳作出积极的贡献。
附件:1.通过“揭阳市平安校园”复评验收的学校名单
2.未通过“揭阳市平安校园”复评验收学校名单
揭阳市教育局 揭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16日